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长兴屠宰场畜禽屠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长兴屠宰场于2019年12月28日组织召开了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长兴屠宰场畜禽屠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专家审议后,认为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长兴屠宰场畜禽屠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内容公示如下(见附件1):
附件:
1.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长兴屠宰场畜禽屠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赵常亮
联系电话:1884132022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
邮政编码:114300